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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公告,对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博合金”)采取出具警示函,对王真见、王增潮、李晓华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2024年,顺博合金与关联自然人杜嘉慧、俞璨、胡勇胜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429.02万元,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迟至2025年4月23日才召开董事会进行补充审议,并于4月25日进行补充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王真见作为公司董事长,王增潮作为公司总裁,李晓华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顺博合金采取出具警示函、对王真见、王增潮、李晓华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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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1:59:59回复
2025-05-09 22:52:35回复
2025-05-10 04:53: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