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及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分行警告、通报批评,并处189.38万元罚款。
芦某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柯城支行)对该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1万元罚款。
苏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1万元罚款。
序号
当事人名称(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衢银罚决字〔2025〕2号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4.违反人民币流通及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警告、通报批评,并处189.38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分行
2025年12月11日

五年
2
芦某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柯城支行)
衢银罚决字〔2025〕4号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处1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分行
2025年12月15日
五年
3
苏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
衢银罚决字〔2025〕5号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处1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分行
2025年12月15日
五年



发表评论
2025-12-19 23:44:08回复
2025-12-20 06:48:11回复
2025-12-19 22:34:17回复
2025-12-20 04:51:4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