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底,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中青宝(300052)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需要特别提示的是,2026年初,中青宝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案例。(许峰律师专栏)

  许峰律师代理的中青宝投资者索赔案已获深圳中院立案,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3月28日,中青宝公告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中青宝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至2021年期间,中青宝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腾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腾互联)与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信)签订采购合同,后与高德信介绍的深圳市圳通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盟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利众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贝文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昊力泰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浩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以下统称相关公司)签订相同标的的销售合同。高德信将合同款项转给相关公司,经由宝腾互联最终转回高德信。上述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宝腾互联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

  其中,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3,361.3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17%,虚增营业成本2,527.92万元,虚增利润833.4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96%;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09.4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56%,虚增营业成本2,111.32万元,虚增利润698.1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45%;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787.8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3%,虚增营业成本2,509.22万元,虚减利润721.3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17%。中青宝披露的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青宝(300052)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法院立案,已有投资者胜诉  第1张

  2023年12月29日,中青宝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当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中青宝及其实际控制人李瑞杰不晚于2024年4月19日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据规定,中青宝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但张云霞、李瑞杰为避免影响中青宝及其关联公司融资等,共同要求中青宝暂不披露。至2024年7月26日,中青宝才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并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及<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对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2020年3月27日到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中青宝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或在2024年4月23日到2024年7月29日之间买入中青宝股票,并且在2024年7月29日后仍持有或卖出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中青宝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