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养老服务长期存在的“痛点”——失能人员照护难题,迎来了国家层面的制度化解决方案。

  3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深入解读。据悉,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将正式从局部试点走向全国推开,我国拟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基本国情的长护险制度。

  这项关乎千家万户的新制度将如何落地?又将带来哪些实惠?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等多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答。

  什么是长护险?

  “护”尊严、“解”难题、“增”动力

  长护险究竟是什么?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君在发布会上给出了通俗的解释:“简单来说,这是社会保险的一项新险种,通过人人参保筹集资金,为失去正常活动能力的参保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对所发生的护理费用予以报销。”

  王文君表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对失能人员来说,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是‘刚需’,通过专业的护理,可以极大幅度地提升失能人员的生存质量,让洗澡、理发、吃饭、换药不再是‘病床上的奢望’,而是就在床边、触手可及的悉心照料。”

  不仅如此,长护险对家庭而言是“减负”,可以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境;对产业来讲则意味着“拉动”,催生了新业态和新模式。

  王文君概括道:“总的来看,长期护理保险‘护’的是失能人员的尊严,‘解’的是家庭的照护难题,‘增’的是社会的发展动力,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社会保障领域的生动实践。”

  时间表与路线图:2028年底基本实现全面覆盖

  针对公众高度关注的长护险全面推开时间,王文君明确表示,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就体现在《意见》规定的“3年”目标中:“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28年底,这项制度要在全国基本全面覆盖。”

  在推进节奏上,王文君表示,具体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步分批推进改革,有条件的市地可以先行,不具备条件的市地可以夯实条件后再实施,不搞齐步走、‘一刀切’。”

  在资金保障方面,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郭阳介绍:“《意见》和八部门的实施方案明确,要建立健全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的多元筹资渠道。对参保城乡居民,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在此基础上,政府还对特困人群、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参保给予分类资助。”

  谁能享受待遇?

  重度失能人员优先,全国共用一把“尺子”

  长护险全面推开后,群众最关心的就是待遇保障问题。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张西凡介绍:“在制度的起步阶段,保障的对象是需求最迫切、家庭负担最重的重度失能人员,主要是那些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的人员。随着经济发展和保障水平的提升,国家层面将统一研究扩大至中度失能人员。”

  为了确保公平,张西凡强调:“各地在失能等级评估中将共用一把‘尺子’,使用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无论在哪个统筹地区,评估的‘尺子’都是一样的。这样做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让每一分钱都用在真正需要的人身上。”

  在支付方式上,张西凡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

  服务如何保障?

  统一36项服务目录,催生“长期照护师”新职业

  为了让参保群众得到规范可及的服务,国家医保局制定了全国统一的长护服务项目目录。

  据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介绍,目录将重度失能人员迫切需求的36项服务纳入了长护险支付范围,包括协助进食、沐浴、口腔清洁等20项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生活照护类,以及吸痰、导尿等16项基础性的医疗护理类项目。

  针对护理人员存在的巨大缺口,黄心宇在会上重点介绍了一个新职业——长期照护师,这是伴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成长起来的新职业。通过推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破解长护险基金买不到服务、买不到优质服务的难题。

  据介绍,2025年,全国长期照护师已经超过1万人,基本实现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持证上岗的长期照护师。

  在经办申请方面,黄心宇表示,全国实现了“统一流程、统一表单、统一系统”,并着力提升服务便捷度,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参保人只需提交身份证件、申请表、住院病历或者诊断书等材料,即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提出申请。

社保“第六险”来了,拟用3年左右全面推开!事关每个人养老  第1张

  张西凡同时强调,将重点打击“假评估”“假服务”“假失能”,对冒用他人身份,串通机构伪造、变造虚构,骗取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